長春社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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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於一九六八年由一群熱愛自然景物的人士組成,初名「香港保護自然景物協會」。一九七一年改名為長春社,是香港最早成立的本地環保團體。

七十年代初,本會設立了多個委員會包括教育委員會、植樹委員會、「郊野」及「市區環境」委員會等去推動不少環境運動例如「反山川河流污染運動」、「保護米埔沼澤」、遷出梧桐河畔皮革廠運動等等,提高了七十年代市民保護運動的意識。除了推動環境運動外,長春社更在七二年舉辦「青年與環境」研討會,在各區成立分區委員會,處理各區內一切環境保護事宜。同年更主辦首香港青年環境研討營,成立「青年環境行動組」,孕育不少明日的]環保領袖。而教育委員會主席魏志立神父(Father Naylor),亦在當年代表本社出席聯合國人類環境之國際會議。七七年,長春社更關注域多利兵房及尖沙咀火車站等古蹟保育議題,開始了本會關注古蹟文物保育的工作之路。

除了推動不少保育郊野和對抗污染的運動外,長春社在八十年代也關注能源和核電的發展,組成「關注核電廠聯合組織」,是當年「爭取停建大亞灣運動」的重要一員。除了反核外,長春社亦掀起了多個大型環境運動的序幕,包括「慎用膠袋」運動、無污染旅行、環境污染黑名單、放棄味精運動等等。八八年更成立第一個環境教育資源中心「香港環境中心」,正式為香港提供環境教育資源服務。

九十年代開始,本會更引起社會關注更多保育議題包括「沙螺洞高爾夫球場」事件、空氣污染、南生圍發展、非法棄置、后海灣濕地保育、自然保育政策、廢物管理政策等。跨境議題方面,本會於九一及九二年分別出席了在南非舉行的「國家發展與可延續性的環境」論壇及於巴西召開的「地球高峰會」。因此,長春社亦開始推動本地「可持續發展」及「議程廿一」的教育和落實的工作。在一九九三年,長春社舉辦了北京的交流團,更拜訪了中國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教和林業部司長,展開了日後意義深遠的中國保育項目及「綠色禮物送祖國」計劃。

二千年後,發展與古蹟保育的角力更多,長春社亦更努力推動古蹟保育的運動,當中的灣仔街市、景賢里、太原街、中區警署建築群、甘棠弟、赤柱警署,皇后與天星碼頭等等運動。雖然當中有成功也有失敗的,但卻成功奠定了社會對古蹟保育的訴求。而樹木保育工作也在二千年得到社會關注,除了繼續推動倡議已久的樹木法外,長春社也牽頭推動政府成立了樹木辦工室,統籌政府管理樹木的工作。

踏入廿一世紀,長春社已發展成一個廿多名工作人員的團體,關注的範籌包括自然保育及樹木保育、能源保育、資源保育及古蹟保育多個方面,並緊守倡導政策、監察政府、推動環境教育和積極實踐公眾參與的使命,藉此捍衛香港、中國以至全球的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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