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樂無窮在屋邨」 - 小綠的環保生活小劇場填色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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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綠的環保生活小劇場」填色比賽得獎名單

獎項 學生姓名
冠軍 吳志江
亞軍 劉保希
季軍# 曾綽塋
季軍# 黃梓灝
優異獎* 崔浩文
優異獎* 盧泳淇
優異獎* 羅凱琳
優異獎* 陳鴻榮
優異獎* 陳熙
優異獎* 徐潁橦
優異獎* 呂嘉揚
優異獎* 徐睿鴻
優異獎* 符理灝
優異獎* 黃晞桐
優異獎* 陶沛晴
優異獎* 黃梓晴
優異獎* 莊茹淳
優異獎* 嚴浩信
優異獎* 徐嘉麗
優異獎* 蔡昊宇
優異獎* 李泳霖
優異獎* 陸正淇
優異獎* 羅雅澄

(#,* 排名不分先後)

冠軍--吳志江

評語: 

1) 同學作品充滿創意,加入大量與環境相關的圖畫,加上繽紛的色調,表達出減廢能  創造歡欣及美好環境的感覺。

2) 作品展現人和自然生物之間的和諧生活,表達了綠樂無窮,你我齊參與的感覺。

亞軍--劉保希

評語: 

1) 著色細緻,年紀少少但已懂得在填色紙上表達「循環再造」、膠樽回收等訊息,令人驚喜。

2) 作者把生活中的環保細節都帶入屋邨生活當中,展現了一花一草,一樹一木都是大家努力的成果。

季軍--曾綽塋(排名不分先後)

評語: 

1) 顏色配搭和諧,帶出有趣的視覺感。

2) 色彩配搭得宜,著色技巧細膩。

季軍--黃梓灝(排名不分先後)

評語: 

1) 柔和的色調加深淺有序的填色技巧,看出同學的心思。

2) 著色層次有序,聚焦效果鮮明,賞心悅目。

最高參與

1 港九街坊婦女會環翠幼稚園
2 大埔浸信會幼稚園(天澤邨分校)

 

「綠樂無窮在屋邨」是香港房屋委員會及環保團體合辦的長期社區環保教育計劃,透過不同的環保主題(如減少廢物、低碳生活等),配合不同的活動形式等來提升公共屋邨居民的環保意識和培育保護及優化環境的文化。

今年,長春社首次製作一段30秒動畫於公共屋邨內播放,以宣傳及鼓勵住戶及各持份者外出時自備餐盒及水樽等可重用物品。為加強幼兒環保教育的效果,特意舉行「小綠的環保生活小劇場填色比賽」培養幼兒自備可重用物品的習慣並以創意藝術傳遞環保訊息。比賽詳情如下:

目的:
1) 透過填色比賽啟發學生的創作潛能
2) 鼓勵學童養成外出時自備餐盒及水樽等可重用物品的習慣,減少使用即棄用品。

對象:
幼稚園學生(就讀學校的校址必須位於朗晴邨、寶田邨、天晴邨、天逸邨、天澤邨、樂華(南)邨、樂華(北)邨、高翔苑、油塘邨、華夏邨、環翠邨內)

活動日期:
2018514日至61(延至6月8日)

(歡迎老師於課堂中播放短片,讓幼兒了解內容後再參與比賽)

 

獎項
♦ 冠軍(1名)       – 平衡車及獎狀
♦ 亞軍(1名)       – 文具用品/玩具套裝(價值約600港元)及獎狀
♦ 季軍(1名)       – 文具用品/玩具套裝(價值300港元)及獎狀

♦ 優異獎(20名)   – 1公斤有機紅米與糙米、文具用品/玩具套裝(價值50港元)及獎狀

♦ 最高參與率獎(2名):
   ► 首兩間參與率最高的幼兒學校將分別可獲參與本社全新幼兒教育項目:
  「幼兒樹木小劇場」率先體驗場乙次(活動約一小時)
   ► 適合K1 至K3幼兒
   ► 每場最高參與人數為30人
   ► 預計活動日期為2018年底至2019年頭

評審準則

1.          色彩運用及美觀性                            (40%)
2.          創意– 原創性、獨特性                      (30%)
3.          著色技巧                                       (30%)

評審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長春社代表

作品規格
1.      參加者須於參賽圖上填上顏色或加添其他設計,以協助表達「環保生活」主題。
2.      參加者可自行選擇繪畫顏料。顏料種類不限,但不接受任何立體加工。

參加方法
可於此下載參加表格及圖畫,並按需要列印。

下載參加表格

下載比賽圖畫

表格及作品遞交方法

請把參賽作品連同參加表格一併交回學校由老師收集。負責老師將於2018年6月1日(延至6月8日)下午5:00 前(以屋邨辦事處時間為準)交到學校校址所屬的屋邨辦事處 或 由學校統籌把所有作品一併郵寄到長春社

得獎結果

得獎名單將於2018年7月前於長春社網頁上公佈,各得獎者亦會個別收到通知。

參加者須知
1.   參加者必須填寫表格各項資料,如發現資料不完整,可被取消參加資格。
2.   每位參加者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如遞交多於一份,評審團將只會隨機揀選一份作品評審,其餘作廢。
3.   參加者須確定有關作品版權不屬於任何機構。
4.   所有參賽作品將不獲發還,請參加者事先自行備份保存。
5.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協辦單位保留權利複製、出版、展覽宣傳、推廣、保留或棄置參加者遞交的參賽作品,以及刊載其參賽作品或引用其描述字句,以及於本比賽進行之時或其後使用任何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或展示用途,而毋須向參加者取得事先同意或向其支付任何費用。
6.   大會保留不採用得獎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設計,有關參加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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